关于2021年第二批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复核情况的函
财政部: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5年版)》(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33号)等相关规定,近期,我部对有关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上报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的审核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
本批次对全国26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截至2021年5月21日向我部报送的85家企业的审核情况进行了复核,其中包含存在过搬迁和暂停情形后恢复审核的5家企业共27个季度的拆解处理情况。
经复核,共确认25个省份84家企业的废电器规范拆解处理数量(详见附件)。其中:2018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1979992(套),2019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1942823台(套),2020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14528513台(套),2021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数量为7839945台(套)。
本批次收到8家企业涉及变更事项的报备,其中哈尔滨群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佳木斯龙江环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鑫广再生资源(上海)有限公司、江西北控城市矿产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许可年处理能力总量不变原有种类处理能力调整。变更情况经审核,符合《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发生变更情形后基金补贴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68号)相关要求,已纳入本批次审核。
现送你部按照相关程序核定基金补贴金额。
附件:2021年第二批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种类和数量情况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