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环境辐射限值(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指导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辐射环境保护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环境辐射限值》,现就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11月10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swygh.com/)“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柏学凯
电话:(010)66556834
传真:(010)6655683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邮箱:lvcaixia@chinansc.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
3.《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格式与内容(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环境辐射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365网新闻_365速发在线注册_365bet提款限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部内征求办公厅、法规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核一司、环评司、监测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