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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福建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宁德核电厂1、2、3、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闽宁核〔2022〕1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宁德核电厂1-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3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365网新闻_365速发在线注册_365bet提款限制。
附件:
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序号 |
核设施名称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号 |
持证单位 |
变更内容 |
1 |
福建宁德核电厂1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629号 |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由李一农变更为蒋达进。 |
2 |
福建宁德核电厂2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630号 |
||
3 |
福建宁德核电厂3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913号 |
||
4 |
福建宁德核电厂4号机组 |
运行许可证 |
国核安证字第19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