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田湾TVS-2M燃料组件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有效期延续的通知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准〈田湾TVS-2M燃料组件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批准书延续申请报告(2019年~2024年)〉的请示》(公司安发〔2018〕52号)收悉。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田湾TVS-2M燃料组件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批准书延续申请报告(2019年~2024年)》(以下简称《延续申请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照《延续申请报告》中的运输方案和各项承诺采用铁路-道路联运的方式实施田湾TVS-2M燃料组件运输活动。你公司作为TVS-2M燃料组件运输活动托运人(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马鸣溪;法定代表人:高海潮),应承担TVS-2M燃料组件运输过程的核与辐射安全责任。
二、你公司采用TK-C5-M运输容器(使用批准编号:CN/036/IF-96(NNSA))实施运输。单个运输容器最多可以装载2组TVS-2M新燃料组件,年最大运输量为152组新燃料组件。
三、运输活动实施前,你公司应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对货包表面污染和辐射水平实施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四、每次运输活动实施前,你公司应报告我局。
五、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核与辐射事件或事故,应及时报告我局和事故发生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六、本批准不免除你公司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运输法规要求的责任。
七、本批准有效期从2019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10月23日
抄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西南、华北核与辐射安全365网新闻_365速发在线注册_365bet提款限制、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