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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延续GW-01和GW-02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的通知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你院《关于GW-01和GW-02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延续申请的请示》(院质发〔2021〕614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GW-01和GW-02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延续申请材料,发现运输容器结构材料允许使用环境温度范围和设计验证试验等不满足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标准的相关要求。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公司GW-01运输容器和GW-02运输容器的设计批准书不予延续。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1月1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