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冀东油田NP1-1D及其辖区节能低碳示范区建设—NP4-1D/NP4-2D密闭集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冀东油田NP1-1D及其辖区节能低碳示范区建设—NP4-1D/NP4-2D密闭集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油报〔2022〕14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通过海底管道密闭输油替代船舶运油优化生产方式,通过引入市电替代天然气发电实现低碳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长约6千米的海底混输管线(从NP4-2D人工岛平台引出,在T接点并入现有NP403×1LP至NP3-2LP管线),其中KP0+000至KP3+040段采用定向钻方式施工,KP3+040至KP3+420段采用预挖沟回填方式施工,KP3+420至KP6+000段采用定向钻方式施工;新建2条长度均为1.5千米的10千伏电缆(NP4-1D至龙岛变电站),采用大开挖施工方式沿现有连岛路敷设;对现有NP4-2D人工岛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包括新增生产水处理设施、压缩机等)。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国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污染物的处理和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定向钻钻屑及泥浆、生产垃圾、生活垃圾,以及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回陆地处理,不得排海。清管试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
(二)加强海底管道铺设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加强巡检频次,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等原因造成油气泄漏。
(三)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提高返平段(KP3+040至KP3+420)防渗措施强度,确保运营期溢油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发生溢油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溢油应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按照规定立即报告我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并视情况及时通报河北省渔业、海事部门和河北海警局。
(四)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施工时间,海底管道采用定向钻方式无害化穿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最大限度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优化返平段(KP3+040至KP3+420)施工方案,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强度,将施工期对海草床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按照报告书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海草床相关的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海草床生态系统的影响。
三、海河北海局负责该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准的报告书送海河北海局。
生态环境部
2023年2月2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海警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