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1 | 512铀矿地浸退役采区地下水异位-原位协同生物修 复技术研究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365网新闻_365速发在线注册_365bet提款限制 | 东华理工大学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新疆中核天山铀业有限公司七三七厂(512铀矿)终采区开展地下水异位-原位协同生物修复工艺和技术研究,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试验钻孔11眼、实验室1处、集控室1间。 | 项目施工期的非矿段岩芯、钻井泥浆等置于泥浆坑掩埋处理,试验期产生废渣、废弃实验材料等送七三七厂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 项目所致最大个人有效剂量为2.24×10-5mSv/a,小于该项目个人剂量约束值0.01mSv/a。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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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地浸铀矿山终采区地下水修复技术研究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中性地浸矿山(通辽钱家店铀矿)和酸法地浸矿山(伊犁七三七厂)终采区开展地下水修复工艺和技术研究。中性地浸矿山地下水修复研究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试验钻孔12眼、地表废水处理实验室1处、中和渣干化池1处;酸法地浸矿山地下水修复研究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试验钻孔12眼、地表废水处理实验室1处。 | 施工期的非矿段岩芯、钻井泥浆等置于泥浆坑掩埋处理,试验期产生废渣、废弃实验材料等送七三七厂和通辽铀业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处理,试验产生的废水送集液池回收利用。 酸法地浸矿山地下水修复研究所致最大个人有效剂量为  1.03×10-5mSv/a;中性地浸矿山地下水修复研究所致最大个人有效剂量为4.95×10-5mSv/a,均小于该项目个人剂量约束值0.01mSv/a。 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