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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关于2022年11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22-11-24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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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23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5646161
          传  真:010-6564616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生态环境部
          邮  编:100006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中星26号卫星项目地面应用系统及地面标校站项目变动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于2021921日取得生态环境部《关于中星26号卫星项目地面应用系统及地面标校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186号)。

        由于银川站依托的宁夏广播电视传播发射基地站址建设进度问题,无法匹配本项目实施。建设单位拟在中国移动宁夏公司银川开发区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机房楼顶新建Ka波段7.3m卫星信关站1座及射频设备,作为原中星26号卫星项目地面应用系统及地面标校站项目中银川信关站的备份站。不新增用地,无新增建筑面积。

        本变动项目总投资137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1.9%

        (一)电磁环境影响

        报告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卫星地球上行站》(HJ 1135-2020)附录D中的计算方法对卫星天线系统的功率密度进行预测计算。

        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处和电磁辐射环境敏感目标处功率密度预测值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二)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利用现有站内厕所统一收集,夜间禁止施工,施工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天线周边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站内工作人员加强巡视监管,防止天线方位角、俯仰角范围发生偏移。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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