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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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奈曼(金沙)—阜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辽宁省阜新市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一)巴林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本期建设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高压电抗器1×150兆乏,低压电抗器3×60兆乏。 (二)奈曼(金沙)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本期建设500千伏出线间隔4个,高压电抗器2×150兆乏,低压电抗器2×60兆乏。 (三)阜新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本期建设500千伏出线间隔2个,高压电抗器1 (四)巴林—奈曼(金沙)—阜新50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途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辽宁省阜新市。线路自巴林—阜新方向左线全线长约360.5千米、右线全线长约363.5千米,采用两条单回路并行架设。 工程静态总投资2044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856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
(一)电磁环境 采取抬高导线对地高度、提高工艺水平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生态敏感区及水环境敏感区 优化线路路径,落实沿线各省(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确实不能避让必须经过的,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三)声环境 扩建变电站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应类别要求,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四)其他环境影响 施工期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将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将收集处理,不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扩建变电站生活污水不外排,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并在其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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