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好《行动方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必须始终坚持四方面原则。
一是严格监督、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开展监督,重实质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行为。编制工作手册,开发专门“APP”程序,实现排查程序、成效判定标准化。通过资料查阅、现场巡河、水质监测等方式,有效覆盖所有城市黑臭水体,实现“一河一档”。坚决反对仅实施河道撒药、简单加盖、临时调水冲污、河道曝气而不注重岸上控源截污等行为。
二是突出重点、带动全局。黑臭水体的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在排查内容上,聚焦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问题,强化各类污染源治理,倒逼地方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在排查范围上,为服务和支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以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为重点,全面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三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看“面子”,更重“里子”,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情况、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等作为排查重点,一方面查看城市水体是否符合消除黑臭水质标准,另一方面更加关注控源截污等基础工程是否建成并有效运行,河湖长制、污水垃圾处理费用保障等长效机制是否建立,督促各地从根本上解决水体黑臭问题。
四是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治理效果与群众的切身感受相吻合。通过“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途径受理群众举报信息,将问题较多的城市列为排查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不获全胜绝不收兵。凡是黑臭现象反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经核实后重新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