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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做法 | 宁夏长效监管排污口守护母亲河

          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黄河河套灌区,397公里黄河流经宁夏12个县市,成为宁夏的生命之源。近年来,作为宁夏引黄灌区排水通道的黄河支流、入黄排水沟,由接纳农田退水逐渐演变为承接工业废水、城乡生活污水等的排污通道,水质一度恶化。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提出的“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要求,宁夏高度重视黄河支流、入黄排水沟的水污染问题,以排污口整治为抓手,通过人机结合精细排查、分类整治对症下药、细化监督管理措施,积极推动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全区22条主要排水沟入黄口和固原市辖区黄河支流水质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连续六年保持Ⅱ类进Ⅱ类出。
          精细排查,人机结合摸清排污口底数
          排污口是污染物进入河道水体的最后一道“闸口”,也是水污染治理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提升国控、区控考核断面精细化管理水平,摸清影响各断面水质变化的主要排污口分布情况,宁夏自加压力,率先组织开展了全区主要河流、湖泊、重点入黄排水沟排污口核查工作,编制完成《全区入河(湖、沟)排污口设置及分布核查报告》。同时,积极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利用航测手段对黄河干流宁夏全境,以及7个工业园区、1个养殖园区、1个自然保护区、6个城市建成区和2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高精度排查。
          但排查也非一帆风顺。如引黄灌区水系复杂,黄河两岸一公里范围内大部分区域水系为排灌一体,在第一级“航测+遥感解译”排查中很难区分引水口与退水口的区别。所以宁夏在第二级人工徒步排查中,增加了地方向导问询,较好解决了排灌一体水体的引水口和排水口的区分问题。
          通过航测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宁夏共排查确认黄河干流沿线各类排污口2084个,进一步摸清了排污口底数,为断面精准溯源夯实了基础。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在2020年全区排污口核查报告和2021年生态环境部交办清单基础上,对黄河支流、重点湖泊和主要排水沟开展补充排查,建立排污口排查清单及台账。
          分类整治,四类排口皆获针对性“药方”
          摸清底数后,如何治理成为关键。宁夏采取的方法是分类整治,对症下药。
          2022年,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交办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宁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黄河流域宁夏段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组织沿黄河的四个地级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对交办任务清单中的2084个排污口进行整治。
          依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宁夏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并按照不同排口类型,采取沟道清淤、种植水生植物、铺设火山岩吸附,以及建设生物飘带、生态护坡、人工湿地等多种方式,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渔业养殖废水、农田退水。同时,注重节约用水、循环利用,把处理达标后的农业退水用于入黄排水沟的生态补水和下游的农田灌溉用水,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
          2016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近30多亿元,重点支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沟道生态修复、人工湿地建设等项目。目前,重点入黄排水沟沿线2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在重点排水沟入黄口和污水处理厂末端适宜地段累计建设人工湿地29个,进一步提升排水水质。
          完善制度,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
          宁夏深知,排污口整治工作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久久为功。
          2021年,宁夏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入河(湖、沟)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在严格准入方面,根据黄河干流水功能区定位,明确了禁止排污区和限制排污区。
          在细化审批权限方面,明确了排污口的设置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权限实行分级审批;一级水功能区上的排污口设置审批需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意见;排污口设置审核时应当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意见。
          在强化部门协同方面,宁夏建立了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由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未来,宁夏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部署,将重点聚焦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全面治理水体污染、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等七个方面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到2025年,黄河干流宁夏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2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以上,劣Ⅴ类水体控制在10%以内;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新宁夏画卷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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